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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時間:2017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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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萬元 |
原保險保費收入 |
304573173.18 |
1、財產險 |
72302834.31 |
2、人身險 |
232270338.87 |
(1)壽險 |
189409170.97 |
(2)健康險 |
35830499.74 |
(3)人身意外傷害險 |
7030668.16 |
人身保險公司保戶投資款新增交費 |
46524958.71 |
人身保險公司投連險獨立賬戶新增交費 |
3806503.17 |
原保險賠付支出 |
83272656.90 |
1、財產險 |
35669905.50 |
2、人身險 |
47602751.40 |
(1)壽險 |
37133075.93 |
(2)健康險 |
8846113.59 |
(3)人身意外傷害險 |
1623561.88 |
業務及管理費 |
30425390.17 |
銀行存款 |
201134669.56 |
投資 |
1263582594.79 |
資產總額 |
1658243165.53 |
注:1、本表數據是保險業執行《關于印發<保險合同相關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09]15號)后, 各保險公司按照相關口徑要求報送的數據。
2、原保險保費收入為按《企業會計準則(2006)》設置的統計指標,指保險企業確認的原保險合同保費收入。
3、原保險賠付支出為按《企業會計準則(2006)》設置的統計指標,指保險企業支付的原保險合同賠付款項。
4、原保險保費收入、原保險賠付支出和業務及管理費為本年累計數,銀行存款、投資和資產總額為月末數據。
5、人身保險公司保戶投資款新增交費為依據《保險合同相關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09]15號),經過保險混合合同分拆、重大保險風險測試后(投連險除外),未確定為保險合同的部分,為本年度投保人交費增加金額。
6、人身保險公司投連險獨立賬戶新增交費為依據《保險合同相關會計處理規定》(財會[2009]15號),投連險經過保險混合合同分拆、重大保險風險測試后,未確定為保險合同的部分,為本年度投保人交費增加金額。
7、銀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存出保證金和存出資本保證金。
8、上述數據來源于各公司報送的保險數據,未經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