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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4年05月15日 |
在2024年“5·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來臨之際,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積極貫徹落實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相關部署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取向,以提升金融消費者風險防范意識和金融素養為目的,宣傳理性投資、價值投資和長期投資理念,引導行業持續推進誠信文化建設,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服務金融市場高質量發展。
近年來,監管部門陸續出臺新政策強化“消費者適當性”原則,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那究竟什么是“適當性”原則、消費者又該如何利用“適當性”原則來選擇合適的保險產品、保障自身合法權益呢?
通常來講,“適當性”原則是指保險公司所提供的產品及其服務與客戶需求、財務狀況、風險承受能力、對應的金融知識和投資理財經驗之間的契合程度。
《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銀保監會令2022年第9號)要求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建立消費者適當性管理機制,對產品的風險進行評估并實施分級、動態管理,開展消費者風險認知、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能力測評,將合適的產品提供給合適的消費者?!侗kU銷售行為管理辦法》(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令2023年第2號),也明確要求保險公司對銷售人員、產品進行分級管理并相互匹配,以提高產品的“適當性”。
這就要求保險公司應遵循“適當性”原則,將合適的產品或服務通過合適的渠道提供給合適的消費者,便于消費者進行投資選擇、讓消費者買到更合適的產品。同時保險公司也應在保險銷售前、中、后各環節履行好消費者權益保護職責,對保險銷售行為進行全面規范,實現源頭治理,更好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和行業良好秩序。
那么作為金融消費者,該如何購買保險產品,讓保險更好地發揮保駕護航的作用呢?
一是選購保險需選擇正規渠道。金融消費者選購保險時,應從持有保險業務經營許可的合規機構或在保險機構辦理有效職業登記的銷售人員處辦理保險業務,切勿通過非正規渠道選購保險產品。同時還應注意防范以保險為名實施電信詐騙、非法集資的風險,若對銷售機構或人員有疑問可以通過保險公司官方客服熱線進行確認。
二是選購保險需選擇合適產品。金融消費者選購保險時,應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勿受“更高收益”等誘惑,購買或換購超出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產品和服務,避免產生不必要糾紛。同時還應注意,簽訂合同時切勿“望文生義”“一勾到底”或是隨意跟風購買,注意防范營銷過程中混淆和模糊保險責任、夸大保險責任、虛假宣傳等風險。
三是辦理業務應注意信息安全。金融消費者在購買保險、辦理保險業務時,應妥善保管個人身份證件、銀行卡、金融賬戶等,不輕易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相關手續,避免個人信息被非法利用、泄露或買賣,線上、線下投保務必做到本人確認,謹慎對待簽字、授權、付費等重要環節,確保自己了解所簽署或授權的協議內容,避免個人財產遭受損失。
四是應依法維權、警惕“代理維權”風險。金融消費者因購買產品或接受服務與金融機構產生糾紛時,請通過與金融機構協商、向行業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向金融監管部門反映、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渠道提出訴求,不可輕信不法分子虛假承諾,切勿受慫恿參與違法違規活動,避免陷入法律風險陷阱。